港媒:香港法律界朋友“恶补”宪法刻不容缓
一位律师朋友问我,“陈博士,人大想点就点(人大想怎样就怎样),香港的边境已经被中国开到市区来了,以后北京可以随便在维园抓人,你点睇(你认为怎样呢)?”
我听到这位律师朋友提出的问题,首先感到非常诧异,诧异的是香港已回归20周年,这位律师朋友对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和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认识是如此的浅薄。其次是感到也许这也在意料之中,法律专业人士最擅长的本领就是提出异议,当然,所提出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一切就是围绕着如何打赢官司而展开“论述”,“为反而反”也在所难免。然而,我还感到很可怕:一位受过严谨法律训练的专业人士在“一地两检”的问题上都会提出这些如此无稽的质疑,而一旦他们的言论公开发表,可想而知普通市民将会产生多大的误解--“律师说‘一地两检’违法”。
针对提问,我只能回答:“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两制’不是‘两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定是确保‘一地两检’顺利运作的需要,维护的是内地与香港出入境的秩序”。我知道我这位律师朋友一定不会接受我的回答,正如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到立法会出席新一年的第一次答问大会时指出,“一地两检”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对国家的宪制秩序并不熟悉、甚至不接受,因此会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一地两检”安排作出的决定无法律基础,反对派议员依然为反而反。
针对“一地两检”,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进一步解释,在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改变的只是内地出入境查验的地点,由深圳转移到西九龙站,没有改变内地和香港的出入境管制制度,也没有改变香港特区实行的其他制度,不影响特区在出入境管制享有的权力和高度自治权。“一地两检”的安排在法律上属于国家两个出入境管制区之间的合作安排,人大常委会亦认为,安排是行使高度自治权的体现。
回到律师朋友的质疑,事实上,无论你同意或者不同意,宪法都在那里。香港社会有些人不断制造法律迷雾试图把“一地两检”问题政治化,以此无端指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特区政府,其本质就是不愿意接受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但是,一位学习法律的人如果仅仅因为自己的感性认识就公开发表一些无视特区宪制秩序的言论,那么只能“恶补”宪法了。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陈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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