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由香港主动提出
「一地两检」由香港主动提出
曾渊沧 博士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高铁站「一地两检」的安排作出决定后,反对派倾巢而出,说人大常委会缺乏法律依据来作这个决定,反对派中的一些法律界人士更是努力地在传媒撰稿,发表声明反对「一地两检」。他们企图制造一个假象:那就是全香港法律界都认为「一地两检」缺乏法律依据,数家传媒也协助反对派推波助澜,一有机会就质问特区的行政长官,要她响应法律界人士、团体的质疑理由。
实际上,香港法律界真的一面倒指「一地两检」缺乏法律依据吗?绝对不是,法律界中反对「一地两检」的声音仅仅来自反对派,只不过这些人不停地发声,再加上传媒的偏袒造势,才出现上述的假象,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陈弘毅近日就写了一篇长文详细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基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前院长分量低吗?还有,曾经担任过大律师公会主席的公民党领导层之一的汤家骅也公开为「一地两检」护航,汤家骅之所以离开公民党,就是因为厌倦了公民党沦为为反对而反对的政党。
法律专业人士最擅长的本领就是提出异议,任何一件事都有能力提出不同的观点。当然,所提出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不过,受过打官司训练的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想为反对而反对,也一定有能力提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道理」。
基本上,绝大部分的香港居民对法律界的辩论是无法充分了解,也容易受到误导,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要求香港高铁实行「一地两检」,目的就是如反对派所说的要破坏「一国两制」,我认为香港特区政府最应该做的事不是与反对派纠缠于法律条文、基本法等等的解释,而是一再强调「一地两检」之所以要通过「三步走」的过程正正就是维护「一国两制」香港特区拥有主动权的目的。
「三步走」的主动权绝对掌握在香港人手上,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是香港特区政府主动要求中央政府批出「一地两检」,而不是中央政府主动作决定要求「一地两检」,因此「三步走」的「第一步」与「第三步」都掌握在香港人手上,「第一步」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签署合作协议,在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如果特区政府没有主动提出与内地签署合作协议实施「一地两检」,也就一定没有「一地两检」,有了「第一步」,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第二步」,但是仍未成为事实,还有最重要的本地立法为「第三步」,如果香港特区立法会不通过「一地两检」立法,香港也一定不会实施「一地两检」,主动权仍然在香港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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